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,为使广大市民了解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规定,增强国防观念,提高人民群众应对突发灾害能力,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,定于2014年9月18日上午10时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。请各单位、 全体市民和过往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特此通告 汾阳市人民政府
2014年9月15日